Search

關於設計與藝術的討論。
.
印象很深的是,有次在東京看超現實藝術家雷內·馬格利特...

  • Share this:

關於設計與藝術的討論。
.
印象很深的是,有次在東京看超現實藝術家雷內·馬格利特的特展,我一直很喜歡這種悖離現實景象的創作,看得津津有味之際,忽然看到一些手稿,畫了一些煙斗、街景什麼的,上面還有文字搭配,作品說明表示這是他為一些商店以及活動繪製的海報。
.
靜下心想了想,套用到現代,這不就是「平面設計」嗎?只是當時沒有ADOBE只能手繪,但他也是一張貨真價實的「主視覺」。藝術家需要生存,包含這樣的活動海報,當時他們為眾多富人繪製的肖像、或是為國王繪製建築壁畫等,對他們來說都是一個「創作服務」,你要說那是「設計」我也認同,經得起時代考驗,留存到現代,被放到某個流派的位置後,成為討論脈絡後,就可以被後人稱之為「藝術」。
.
在我的定義中,我認為可以把創作者(藝術家、設計師)的產出分兩個層次來看——「作品」與「商品」。不管你是藝術家或設計師,如果你要把你的專業拿來賣錢,不管是賣文創、或是賣服務,對我來說都是一個「商品」,必須符合業主的需求以及商業上需要被檢視驗證的商業利益。但如果你做的是「作品」,那業主就是你自己,你爽就好了,不需要管別人。
.
商品與作品,能否經得起時間考驗流傳後世,被歸類成「藝術」,完全看創作者本身如何看待自己。
.
而我認為,身為創作者必須要有往前走向未來的意識。
.
商品本身具有商業目的,當他完成目的後就會功成身退,留到未來只剩下兩個結果:變成是創作者本身的作品,或是被埋藏在過去再也不被提起。因此不管你是設計師、藝術家,不管你是為業主服務、或你是為了自己,只要你擁有創作者的意識,那你就必須隨時抱持著時時挑戰自己、大步邁向未知的姿勢與態度。
.
當越來越多人創作不再只是為了商業利益或自我成就,而能進一步思考自己的產出對於當下的社會有什麼意義、甚至能有意識地希望自己的想法能留到未來,那麼整個社會的美學水準就能持續不斷提升。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